結構審查 · 結構計算Structural Review & Calculation
精確分析建築物及商業·工業設施在自重、活荷載、風荷載、地震荷載作用下的力學安全性,並編制用於審批提交的結構計算書。不止於判定是否滿足標準,還同時給出各構件的安全餘量,為日後設計變更或裝置擴建留下依據。
- 恆荷載 · 活荷載
- 風荷載
- 地震荷載
- 雪荷載 · 溫度荷載
- 荷載組合審查
- 編制結構計算書
荷載分析 · 結構計算書 · 審批提交
DINETT以同一標準對待結構物建造前的計算與建成後的狀態。從設計階段的結構審查與註冊技術士蓋章,到竣工後的法定檢查及老舊結構物的加固設計,均由同一團隊連續完成。
我們以結構物的生命週期為基準劃分能力:設計前的計算、審批時的註冊審查、投入使用後的診斷與加固——因為各階段所要求的判斷性質與責任分量各不相同。
計算設計方案能否承受荷載,若能承受,還要算出餘量有多少。此階段的目的是同時排除過度設計造成的材料浪費與設計不足帶來的風險。
精確分析建築物及商業·工業設施在自重、活荷載、風荷載、地震荷載作用下的力學安全性,並編制用於審批提交的結構計算書。不止於判定是否滿足標準,還同時給出各構件的安全餘量,為日後設計變更或裝置擴建留下依據。
荷載分析 · 結構計算書 · 審批提交
評估吊頂、幕牆、裝置管道、隔牆等地震時存在墜落·傾覆風險的非結構構件的抗震錨固與結構安全性。鑑於實際地震損失有相當部分發生在非結構構件上,這一領域需要單獨管理。
非結構構件 · 抗震錨固 · 墜落風險
計算各構件的容許應力與截面強度,在施工前找出既有設計方案的問題。同時審查材料節約空間與最優強度,在安全性與經濟性之間取得平衡。
截面強度 · 容許應力 · 材料最佳化
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審查。在滿足審批機構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與檔案格式的同時,開展實質性技術審查,而非形式上的蓋章。
由註冊建築結構技術士審查施工圖紙與結構計算書,並提供用於審批的簽名·蓋章。安全性審查報告的出具及審議答疑也由同一技術士負責。
建築結構技術士 · 蓋章 · 審議應對
由註冊土木結構技術士審查擋土牆、基坑支護、橋樑、道路、開挖工程等土木結構物的土壓力及土–結構相互作用。對於地基條件決定結果的專案,與公司內部土木團隊共同實施。
土木結構技術士 · 土壓力 · 土–結構相互作用
評估工業裝置、框架、管道支架、壓力容器等機械結構物承受靜力·動力荷載的能力,並提供最優設計諮詢。
機械框架 · 管道支架 · 壓力容器
針對RC、鋼結構(S)、SRC等各類工法的新建·擴建·大修建築,編制綜合結構圖紙並開展工程設計。
RC · 鋼結構 · SRC · 新建 · 擴建 · 大修
負責地下設施、箱涵、地下通道、臨時結構等承受豎向·水平荷載的土木結構物的精細詳圖設計。
地下通道 · 箱涵 · 臨時結構
開展滿足最新建築抗震設計標準(KDS 41)的抗震牆佈置及阻尼器、隔震·減震裝置的一體化設計。必要時同步進行反應譜·時程分析以驗證效能。
KDS 41 · 隔震 · 減震 · 抗震工法
量化既有結構物的當前狀態。結合外觀調查、無損檢測與結構再分析判定等級,並設計延長剩餘壽命的方法。
依據《設施安全法》標準,對因老化、裂縫、變形、重型裝置安裝等影響的結構物安全等級(A~E)進行精密診斷,全面反映外觀調查、材料試驗及結構再分析結果。
安全等級 · 老化 · 裂縫測量
透過外觀調查與無損檢測(超聲波·回彈硬度)確認結構狀態,也適用於改造或變更用途前的結構安全檢查。
外觀調查 · 無損檢測 · 用途變更
對第1·2·3類設施實施法定每半年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並支援國土交通部設施綜合資訊管理系統(FMS)報告編制及登記。
法定檢查 · 第1·2·3類設施 · FMS登記
將既有建築的抗震能力分為第1級·第2級進行驗證,並計算所需抗震加固的範圍與規模。由於評估級別的選擇決定加固預算,我們十分重視事前溝通。
第1·2級抗震評估 · 加固範圍計算
以診斷結果為依據設計加固工法。各工法可實現的效能、工程費、工期及使用期間的限制差異很大,因此我們不只提出單一方案,而是以比較表形式提交報告。還可銜接施工後的效能確認測量。
工法比較 · 概算工程費 · 事後驗證
評估火災·水淹等災害發生後的損傷程度,併為糾紛應對及改造提供量身定製的技術諮詢。也承接需要第三方驗證的事項。
災害損傷 · 糾紛諮詢 · 第三方驗證
評估施工現場臨時結構(支撐、腳手架)的安全性及對相鄰建築的影響,並負責依據《建設技術振興法》的定期安全檢查。
臨時結構 · 相鄰建築影響 · 現場安全
識別工廠、廠房、地下空間、擋土牆·邊坡等工業及公共設施的風險因素,並制定可持續的維護管理計劃。
廠房 · 工廠 · 邊坡 · 維護管理
檢查兒童遊樂設施及幼兒園·學校設施的結構安全性、緩衝材料效能及設施精細規格。
遊樂設施 · 學校 · 幼兒園 · 安全規格
業主最常問的兩個問題——我們的設施屬於哪個等級,以及何時該做什麼。
| 等級 | 狀態及措施 |
|---|---|
| A(優秀) | 無任何問題的最佳狀態。僅需正常維護管理 |
| B(良好) | 輔助構件存在輕微缺陷。需進行維修以提高耐久性 |
| C(一般) | 主要構件存在輕微缺陷或輔助構件存在大範圍缺陷。需進行簡單加固 |
| D(不足) | 主要構件出現缺陷,需緊急維修·加固並研究限制使用 |
| E(不良) | 主要構件存在嚴重缺陷。需立即禁止使用並判斷是否改建 |
※ 依據《設施安全及維護管理特別法》標準。實際等級綜合各構件狀態評估與安全性評估結果確定。
| 類別 | 主要內容 |
|---|---|
| 定期安全檢查 | 以目視調查為主的定期檢查。按法定週期反覆實施並在FMS登記 |
| 精密安全檢查 | 在外觀調查基礎上增加簡單測量·試驗以評估狀態 |
| 精密安全診斷 | 包含材料試驗與結構分析的最高階別診斷。判定安全等級並提出維修·加固方案 |
| 緊急安全檢查 | 災害·事故發生後或根據管理主體判斷立即實施 |
| 抗震效能評估 | 驗證既有結構物的抗震能力。分為第1級(初步)/ 第2級(詳細) |
如需確認貴方設施屬於哪一類(第1·2·3類)以及哪些檢查屬於法定義務,只需告知設施型別與規模。我們將免費整理適用法規與檢查週期並予以回覆。
新建結構審查與既有結構診斷的切入路徑不同,但以檔案記錄判定依據、由註冊技術士最終確認的原則是相同的。
| 物件 | 典型工作 |
|---|---|
| 辦公 · 商業設施 | 新建結構審查、改造承載力評估、裝置擴建審查 |
| 集合住宅 | 結構設計、抗震效能評估、缺陷·裂縫原因查明 |
| 工廠 · 廠房 | 裝置基礎、管道支架、起重機軌道梁、邊坡·擋土牆 |
| 公共設施 | 第1·2·3類定期檢查、精密安全診斷、FMS登記 |
| 學校 · 兒童設施 | 抗震加固、遊樂設施安全檢查、上學路線結構物 |
| 施工現場 | 臨時結構審查、相鄰建築影響評估、開挖安全 |
| 老舊建築 | 災後損傷評估、維修加固設計、糾紛技術諮詢 |
結構審查中如遇常規計算難以判斷的問題,無需另行簽約,公司內部模擬團隊的精密分析與試驗·測量團隊的現場資料將即時投入。涉及地基的專案由土木團隊共同審查。